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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1 / 2)


店外的歌声渐渐停了下来。钟嘉想看看表,然后开始熟练地从玻璃冰柜里装出一份起司蛋糕,同时心里默默地倒数着:

……3、2、1。

叮咚——

果然。

店里走进来一个年轻人,穿着连帽卫衣和牛仔裤,背后背着的吉他琴箱尤为瞩目。他一边走向柜台,一边把罩在头上的卫衣帽子拉下,露出了帽子下帅气的混血容颜。

“想想,晚上好。”他眨着琥珀色的眼睛,熟稔地打着招呼。

自从半个月前,路边卖唱的混血美男光顾了蛋糕店一次之后,他就像是吃鸦片上瘾了一般,每天收摊之后准时到蛋糕店买一份起司蛋糕带走。一来二去,钟嘉想和他也熟悉了,知道他的中文名叫汪子殿,是在美国长大的混血儿。

至于他为什么会跨越太平洋来到了G市卖唱……用他的原话说是“为了梦想”。他似乎非常喜欢唱歌,希望他的歌声能被更多人听到。

在钟嘉想看来,他就是一个怀着音乐梦、或许还有点中二病的大男孩。

虽然他的做法有点冲动不理智,但某种角度上钟嘉想其实很羡慕他。她当年才刚18岁成年就因为家里的原因而开始四处打工赚钱,连高中生活都没能享受完,根本没有青春放肆的资本,所以她一直很羡慕那种仗着年轻活得肆意张扬的人生。

她现在已经26岁了,早就过了那个想疯就疯的年纪。很多不曾实现的中二幻想,也只能偷偷藏在心里。

所以,她对待汪子殿的态度特别亲切友好。她觉得像他那样年轻的流浪歌手的生活,就是一种大写的青春,是她曾经渴望但又没机会实现的疯狂。

“说了多少次了,不要这么叫我。”

钟嘉想说着,一边把刚装好的起司蛋糕推到汪子殿面前。她已经不指望他会用一种正常的叫法喊她了。自从知道她的名字后,他就一直“想想”“想想”地叫着,她纠正过,但都无济于事,最后也就免疫了。

或许是在国外长大的人比较热情开放,“想想”这种在中国人看来非常亲密、甚至算得上肉麻的称呼,汪子殿叫起来是毫无压力。

钟嘉想倒是不觉得这称呼背后有什么旖旎的含义,毕竟她和汪子殿之间的年龄差摆在那里,虽然她自认26岁不算老,但在小年轻的心目中她估计已经和大妈是同一个等级的了,她就是再自恋也无法脑补自己和汪子殿之间能发生点什么。

更何况,像汪子殿这种颜值高还会音乐的小鲜肉,妥妥就是玛丽苏文的男主角设定。这种故事的女主角只会是鲜嫩得能掐出水的花季少女。

“想想”什么的,估计就和他叫小猫“咪咪”叫小狗“汪汪”一个等级。

“想想泥好冷淡QAQ!”汪子殿眨巴着琥珀色的眼睛,撅着嘴可怜兮兮地抱怨道。

他的中文依然烂得可以。但相处久了,钟嘉想已经渐渐习惯了他奇怪的口音和偶尔冒出来的病句,有时他一时卡词了或者表达不好,她也能大概领会到他的意思。

让她奇怪的是,虽然汪子殿的中文发音基本上烂成一团,但在念她的名字时却意外的咬字清晰。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喊得次数频繁,“想想”这两个字基本上是他发音最标准的一个中文词。

钟嘉想当然不会知道,为了把她的名字发音念准确,汪子殿私底下费了多少功夫。

他在英文环境里长大,中文对于他来说就是彻头彻尾的外语,虽然基本上听得懂也能说,但英文口音很难戒掉。“钟嘉想”这三个字英文里都没有对应发音,他是每天晚上重重复复地练习才能在现在字正腔圆地喊她的名字。

可以说,他连自己的名字发音都没这么标准。

因为他想,喜欢一个人最起码得把她的名字念对,不然表白的时候像是在叫其他人似的,那多尴尬。

……是的,和钟嘉想想的不同,汪子殿从一开始就目标明确,他来蛋糕店就是冲着她这个人来的。

汪子殿喜欢唱歌。但从小到大,包括他的家人,从来没有人支持过他的这个梦想,甚至于在他的父亲看来,唱歌是不务正业。所以他才逃到了千里之外的中国,想在新的土地上寻找自己的梦想。

然而他似乎把一切想得太甜。

他在中心广场卖唱已经快半个月了,每天10点开唱,基本到晚上9点多才离开,一天唱下来嗓子都快哑了,可却始终没什么人理会过他。路上的行人总是匆匆忙忙从他身边经过,很少有人愿意驻足停下来认真听听他唱歌,更别提打赏了。

其实,他最在意的不是钱,他会抱着一把吉他千里迢迢来到异国他乡卖唱,为的也只是想实现一个音乐梦想。他喜欢唱歌,希望自己的歌声能被更多人听到。只是他没想到,来到了遥远的中国,依然没有人愿意听他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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