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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1 / 2)


后来许知喃再回忆起林清野那句“让我再喜欢你一次吧”,虽然从前林清野跟她说话也从不会大声,可这似乎是认识他这么久以来他最温柔的一次。

傲骨褪去后,他和她视线齐平,许知喃第一次触碰到他的真心。

那句话是请求的意思。

对视片刻,许知喃率先收回视线:“可是现在这么多人都喜欢你,你没必要这样的。”

“可我不喜欢别人。”

林清野抬手,想触碰她的脸,可悬在空中不知想到什么,又停下,往下坠了点,轻轻落在她脖颈处。

他手心微凉,贴在她脖颈锁骨处,骨感的,纤细到脆弱,仿佛用力就易折。

“我不会喜欢别人。”他又说。

他手掌很大,许知喃脖子被他控在掌心。

“我知道我骗了你,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就把你拉进了我的生活里。”林清野神色很淡,“那天晚上,后来我也喝醉了。”

“我没有想过要故意破坏你的人生,如果我没喝醉,我不会那么做。”他头一点点低下去,不再直视她。

“你不用给我任何回复,只要你允许我再喜欢你一次就可以。”林清野说,“阿喃,以前我对你不够好,让我现在再认真追你一次。”

许知喃只觉得在他掌心的脖颈发烫,说不出来话。

直到一串手机铃声打破沉默。

是她妈妈打来的。

林清野往后退一步,没靠这么近了。

许知喃从包里拿出手机,接起来:“喂,妈妈?”

许母在那头问:“阿喃,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别忙太晚又生病了。”

“嗯,我知道的妈妈。”她乖乖应声,“我马上就回来了。”

许母怕她只是安抚,又催道:“快回家来休息啊,门还给你留着呢,你回来我再睡。”

又聊了两句,许知喃挂了电话,林清野已经又退回到桌子前,看着她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可以坐地铁的。”

林清野看了眼时间:“末班时间快过了,回家还要坐一小时的地铁,太晚了。”

许知喃想起妈妈说的“你回来我再睡”,犹豫片刻,看了眼玻璃门外,林清野那辆车就停在外面,很近。

她摇头:“会被人看到的。”

“不会。”林清野戴上口罩帽子,压得严实,只从帽檐下露出一双漆黑眼睛,“我送你,可以早点到家。”

安全起见,林清野先上车,确定外面没人看到后许知喃才紧跟着上车。

车窗是单向玻璃,外面看不进来。

夏夜的温度总算是凉快了些,车窗只开了一条缝,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这个点这条路上车辆很多,好在大家都成群结伴笑闹着,没有人注意到其中的这一辆车。

许知喃坐在副驾驶座,侧头看着窗外,很安静。

堰城是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即将跨入新的一天,依旧很热闹,路灯亮如白昼,街上俊男靓女来往,穿得很清凉。

以前许知喃总觉得自己和跨入夜生活的堰城格格不入,而林清野却融入得很好。

还在酒吧时,只要有刺槐乐队上台表演,底下必然是座无虚席的,许知喃看惯了他在舞台上的光彩夺目又恣意的样子,底下的欢呼呐喊也都是为了他。

到如今上了节目,他成了其中话题度最高的歌手,依旧有那么多人喜欢他,来自全国各地。

可现在林清野坐在她旁边,还对她说了那些话。

许知喃总觉得不真实。

一路上她没说话,林清野也就始终沉默着,车开出闹市区后周围就没有那么多人了。

只不过车开到一半就忽然下起雨,许知喃糟糕地发现,她又没带伞,明明天气预报说今天不会下雨来着。

雨点噼里啪啦砸在挡风玻璃上。

已经快开到许知喃家了,周围一家便利店或超市都没有,连想买把伞都困难。

林清野原本想把车直接停到她家门口,但被许知喃制止了:“我妈妈可能就在楼下等着我呢,会看到的。”

于是他便乖乖把车停在侧边,从这跑回家十来米距离,不过看这倾盆大雨的架势,还是会弄湿。

林清野侧头看了眼身旁的许知喃,短袖和牛仔短裤,底下是一双帆布鞋。

他收回视线,从车后座拿了件外套放到她腿上。

许知喃一顿,看他。

“穿着外套进去。”林清野又摘下帽子,往她头上一覆,压严实了,“走吧,别淋湿了。”

“……谢谢。”许知喃一点一点抓紧那件外套,又补充,“送我回来,也谢谢。”

***

他那件外套是冲锋衣,黑色的,很大,防水,套上后下摆到许知喃大腿中段,完全包住她自己原本的衣服裤子。

跟他道完谢,许知喃便直接跑回了家里。

妈妈还在楼下等她,一听见动静扭头看过来,吓了跳:“你淋雨回来的啊!没带伞吗?”

许知喃站在玄关处脱掉外套,将水抖落:“嗯,忘记拿伞了,到家门口才下雨,没事,没有淋湿。”

“这件衣服是你自己的吗?”许母发现不对劲,“怎么这么大。”

许知喃停顿了下:“我朋友的,刚才是他送我回来的。”

“小顾啊?”

“不是,是另一个朋友。”

许母又看了眼她手上那件衣服,这么大,摆明是男生的,好奇多问一句:“我们阿喃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没有啦。”她很快否认,又对上妈妈考究的视线,莫名脸上发烫,“没有男朋友,就是普通朋友而已。”

许母笑道:“再一年你也毕业了,这话题有什么的,是该找男朋友了,妈妈也没有别的要求,能对你好的就行。”

对于这个话题,许知喃很敷衍的“嗯”了声就结束,摘掉帽子,也被雨打湿了,头发倒还是干的。

她垂了垂眼,又胡思乱想。

林清野算是对她好的吗?

她不确定。

“来,你把湿衣服和帽子给我吧。”许母从她手里接过,又催她,“快去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

于是许知喃不再去想,转身上楼。

***

林清野在屋外等了会儿,直到看到楼上许知喃的房间亮了灯才掉头驱车离开。

等回到公寓,已经过了零点。

林清野洗了个澡,穿着睡袍趿着拖鞋出来,女神棍给他的那枚牛皮纸纸包就摆在桌上。

他盯着看了会儿,头低垂着,忽然低低笑了声。

公寓偌大又空旷,少年笑容散漫,灯光打下来,将他额前的碎发映照成浅色。

花了一千块钱买了这玩意儿,倒也不算亏。

翌日一早,又到了《我为歌来》录制的时间,节目已经接近半程,林清野的综合得分依旧排在第一,而周吉进入危险待定区。

林清野这回选的歌也是一首原创,慢歌,情歌。

他的确是有一把好嗓子,声线偏低,很有磁性,又带着些仿佛刚睡醒没有化掉的鼻音,明明咬字利落干脆,可却总让听者觉得缠绵,轻而易举地撩拨人心。

《我为歌来》的舞台不仅音乐设备是顶级的,就连灯光和拍摄也是顶级。

其他参赛选手都坐在后台休息室,休息室中央就是实时直播的电视机。

他这次没有借用任何乐器,只一个立式麦架,人松散地站在台前,修长骨感的手指捏着麦架,线条流畅的宽肩窄腰被灯光勾勒出金灿灿的轮廓。

休息室里有人抬手捂住眼睛:“哎哟,不能看,差点儿被勾走了,我要向导演举报!这有人比赛耍赖!朝底下观众放电!!”

众人纷纷大笑起来。

《我为歌来》选手之间虽也是竞争关系,但不像一般节目那般关系紧张,因为大部分选手都是已经出道的歌手,只是将比赛当作一个演出舞台罢了,大家互相之间关系非常融洽。

又有人说:“你不知道我们上回在群里还给他取了个绰号吗?”

“叫什么啊?”

“皮卡林。”那人回答道,还模仿着皮卡丘的声线说,“皮卡皮卡,十万伏特。”

“哈哈哈哈还挺形象,的确是十万伏特,这都已经不是拿脸放电了,浑身上下都能让人触电。”

一首歌结束。

台下观众一半听到垂泪,一半喊着林清野的名字继续沸腾。

他手依旧扶在麦架上,抬眼扫过台下,片刻后,他微微倾身,靠近话筒,极轻地勾了下唇角,说:“谢谢大家。”

他笑的幅度其实很小,但还是被台下的粉丝捕捉到,尖叫声乍然响起,几乎要冲破演播厅的天花板。

就连休息室的众人也都吃惊了。

“我靠?刚才林清野他妈的是笑了吗??”

“别说脏话别说脏话,到时候节目剪出来你这段话得哔哔掉好几个字,虽然我他妈也震惊了!林清野怎么突然营业了!?”

“你们没发现他今天来的时候看着心情就不错吗?”

自节目开录以来,林清野就一直是低气压,大家都习惯了,以为他原本就是这个性格脾气。

很快,林清野下了舞台,返回休息室。

沈琳琳对四年前向他邀歌没得到回应的事儿耿耿于怀,先前看他那样只觉得这人性子太野,即便如今节目上见了面也没问过他这事儿,到今天才算是终于抓住机会了。

一见他回来,沈琳琳便抬手给他打了个招呼:“嘿,兄弟。”

林清野一顿,提步往她那儿走:“怎么了?”

“我问你个事儿啊。”沈琳琳停顿了下,食指指了指自己,“你还记得我吗?”

林清野眼皮耷拉下来,扫了她一通:“沈、琳、琳?”

沈琳琳现如今在歌坛还是很有地位的,算是实力最被大家认可的女歌手,虽然年纪不算大,但大家见了她都是要叫声“琳琳姐”的。

林清野倒好,直接叫了全名,那三个字从他嘴里出来,还莫名有些挑衅的意思在。

好在沈琳琳也不在乎这些虚的:“我,四年前,向你邀过歌,记得吗?”

林清野扬了下眉,很明显,对此全无印象。

沈琳琳兀自点点头。

很好,意料之中。

这人就算今天又是十万伏特又是笑的,但人设依旧不崩。

“我给你写歌了吗?”林清野问。

沈琳琳无语道:“……你有印象给别人写了歌吗?”

他淡淡笑了一下,否认的很坦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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