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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七章 洛城皇叔(1 / 2)


乔丹发现林影回来了目光从鞋子那里收回来然后转头和林影对视了一眼。

四目相对两个人的表情在这一刻有些精彩。

乔丹的眼神很玩味甚至可能有些暧昧。

因为虽然之前林影都在公开场说过他是毫无争议的goat。

但是那是林影的一种内心真实想法是晚辈对前辈的一种尊重行为。

在“吹”这件事情上林影其实做的并不多。

但是行动大于话语林影现在把他早年的球鞋直接放在了书房而且放在这么显眼的陈列架上这是什么?

这是就差说:迈克尔我林影是你忠实的粉丝!之前一直没说是故作矜持!

林影这时候的表情则是有些尴尬。

不为别的因为这其实是个完美的误会。

因为他之前没有收集球鞋的爱好家里并没有和其他鞋王那样搞一整个房间来收集鞋子。

所以他就暂时性的把鞋子放到书房来的。

而且这种老球鞋放在空气中橡胶容易氧化都是需要陈列保存的。

所以现在乔丹误会林影了但是林影没法解释。

而且也没解释的必要。

林影笑了笑之后接着就示意乔丹坐下来聊了。

乔丹这时候脸上满是笑容看向林影的笑容无比亲切。

几句简单的寒暄林影知道了乔丹这次来找他的事情。

事情一点儿都不大就是很单纯的来问他要揭幕战门票的。

乔丹夏天一般都比较忙别看他退役了但是他出席各种活动还得留出时间来打高尔夫同时还得留一些时间和一些女球友同时打球即便是时间管理大师也会比较忙。

而且更重要的是乔丹本来是没打算看这场揭幕战的。

但是因为他了解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所以他对这场比赛的期望直线拉大。

乔丹这一说林影满是好奇。

然后在他好奇的目光中乔丹做了一个抽雪茄的动作不过意识到这不是自己家之后又放下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

如果不是眼前这张稍显臃肿的脸庞残留着昔日帅气的影子的话林影看到这动作会下意识的以为对方是杜兰特。

不过等乔丹把手机递给他之后他很快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这是一个中国球迷发的帖子但是现在却在北美社交媒体上开始引发关注。

帖子的标题叫做:勒布朗者北美皇叔也。

这个标题奇奇怪怪还透着一股子文言文的味道如果不是作者为了增加宣传特意搞了个中英双译可能也不会在北美这边引起讨论。

“勒布朗克利夫兰阿克伦人也出生之时有流星划过遂被家族人誉为紫微星转世将来必有大成。

年幼时突遭变故其父不知所踪颠沛流离。

然紫微星者必逢大难才有所成勒布朗亦如此。

其九岁时便已崭露头角被名师相中授业以渔在阿克伦大放异彩。

其师昔日也有一徒名为里基戴维斯彼时已投身北达文波特高中飞天遁地球场焦点。

勒布朗十八岁成年之际便已是人中龙凤被各方势力招揽并得重金赞助未入联盟之时已有亿元合同并如愿加盟家乡球队克利夫兰投身其师兄戴维斯身下。

此时戴维斯欣喜之余曰:师弟你终于来辅佐我了!

两人亲密无间在克利夫兰一时无两。

然一山难容二虎两人师出同门其所生存之法亦相近此时二者必有一人不为一队所容。

最终戴维斯被扫地出门勒布朗成为克利夫兰门面渐显紫微星之像。

联盟四年其更是以天之骄子之姿打进总决一时无二只可惜结局不如人意被横扫出局。

彼时恰逢乱世东有活塞西有湖人生存已然不易何谈夺冠?

今年被活塞队阻拦来年被马刺队横扫又来年被凯尔特人压制。

七年之久终还是败在这难痒之年!

遂有决定一:把天赋带往纽约!

纽约之地繁华之地堪比古时荆襄鱼米之乡。

紫微星几经磨难终于有机会展现宏图大业并遇“鱼水之欢”德维恩韦德最终在纽约满是繁华之地一战灭达拉斯问鼎成纽约大业。

紫微星像终成!

那一刻勒布朗称自己为历史新goat!

星河璀璨风光无限!

然天道有轮回日月有交替仅一年后其被达拉斯复仇并惨遭屠戮。

本以为是个开始没成想已是巅峰反复折戟前途无望!

遂有决定二:家乡篮球!

克利夫兰终迎回昔日英雄第一年便胜一生之敌林影。

此战堪比汉中之战彼时勒布朗大有兑现昔日抱负之姿。

这是天不遂人愿终了骑士队还是败走麦城含恨丢了那第二座总冠军。

一年复一年。

一年败一年。

决定三来临西联库里坐拥巅峰实力欲再夺第二座冠军。

却不曾想奥克兰一场大败更是引得球队分崩离析并有名言曰:在你来之前我们已经是总冠军了!

遂有决定四此次不为冠军只为家庭!

然昔日皇叔者夷陵大败之后便以一蹶不振只留得一手白帝城托孤。

今勒布朗开启学区篮球只为家庭又何尝不是美国皇叔?”

林影看到后忍不住笑了出来。

嗯很有文采。

这是看完这片文章作为一个有着身后汉语言文学基础的人会得出的一个正常结论。

不过这明显是个詹黑写的。

因为这文章你不能说他很黑是黑的像那乌贼喷出的墨汁黑的明明白白。

不过这黑的还很有水平。

虽然不能说詹姆斯的职业生涯轨迹和刘备是一模一样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比如说这里面写到的几个决定要知道刘备因为起点太低前期总是颠沛流离为了生存不得不投靠这个投靠那个的一直到拥有了荆襄四郡才算有了落脚之地。

这和詹姆斯过去几年的生涯无疑中是对上的这几年詹姆斯为了夺冠也没少换队。

尤其是勇士队的这趟经历可以说是相当附和了。

再加上几个关键性的决定。

这篇文章里面不一定是完全对得上但是如果是按照这样描述或许事情就会变得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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